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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税政综合科    发布日期:2026-01-22 14:59    作者:何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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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25年度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按照《2025年乌兰察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现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不断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一是积极开展集中学习。持续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6次,包括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内容。二是学法方式不断创新丰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持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并于2025年继续实行局务会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法用法逐渐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二)坚持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根据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求,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人员。党组书记、局长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年初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工作,并按照要求开展述职述法活动。二是统筹安排专项工作开展。根据市司法局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工作要求,制定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动做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聚焦政府采购领域、会计监督领域、非法集资以及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领域执法问题整治。经自查,我局在执法过程中未发现不合规执法以及违纪问题。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财政金融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审核、培训等工作,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5人,今年报名参考5人已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也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更新了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和乌兰察布市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人员信息。二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驻场服务制度,今年以来,内蒙古幸黎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51份,修改法律文书16份,参与采购评审及相关工作14次,并邀请驻场律师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我局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以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机关名义制发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清理建议。其中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6件,以局机关名义印发的7件。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中,经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决定废止的文件1件,转为局机关内部管理的文件4件。以局机关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经本次清理认定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转为局机关内部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报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审核,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进行备案。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把行政执法作为引导财政金融领域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五是系统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持续加强“信易贷”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力争2025年度“信易贷”推广在全区排名位于上游水平。推动银行机构加强“信易贷”平台推广使用力度,截至10月末,全市“信易贷”平台已注册企业数24111家,已授信3320笔,授信金额68.32亿元。持续开展金融诚信宣传工作,定期更新门户网站诚信专栏,发布宣传内容6篇,开展户外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四)不断创新法治财政工作。一是构建五大板块的财政治理格局。按照《自治区“三位一体”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着力构建整合“大预算、大资产、大防控、大绩效、大监督”五大板块的“大财金”治理格局,研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以构建“大预算”为依托推进“三位一体”财政科学管理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围绕预算优化、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利用、债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路径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年度清单,使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推动财政金融事业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取得新成效。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关于印发〈依法理财重大事项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乌财保〔2024〕1249号)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依法理财重大事项审理委员会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今年上半年市财政局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410个政府采购项目包进行抽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体研判并作出处罚决定,共处罚采购人31家、供应商25家、代理机构17个、评审专家3个,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为了规范合法性审查文件范围,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市财政局财政金融领域法制合法性审查文件范围的通知》并实施。

(五)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定期开展重点宣传。按照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做好对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我局邀请专职律师进行了“民法典相伴美好生活”的普法讲座,提升全体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同时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工作法律法规等开展集中宣传学习。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制定“2025年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并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本年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包含基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心工作法律法规的共计35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继续坚守昱丰广场、人民公园两处法治文化阵地,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因时因地开展法治宣传。持续综合运用门户网站、互联网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全面准确宣传解读财政法律法规,生动及时反映工作成效,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法治财政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人员队伍有待加强。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5人,今年新增5人,但仍有部分执法岗位因人员编制因素无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现有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学法用法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在处理复杂执法问题时专业素养不够,难以适应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的专业化要求。

(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尚有完善空间。当前,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主要集中在重大时间节点,宣传形式以条幅、展板、海报、传单等传统媒介为主,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宣传为辅,宣传内容侧重于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财政工作相关内容,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成效尚显不足。

(三)基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基层财政部门法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法治队伍建设距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有差距。市财政局对旗县市区财政部门的法治财政建设指导还不够全面,导致部分地区对政策的把握不够清晰和透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局立行立改。今后将多措并举克服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工作提质进位走在前。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能够顺利获得行政执法证。制定系统的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专业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拓宽学法用法的广度与深度,提升执法人员在复杂执法情境下的专业素养,契合财政领域行政执法的专业化需求。二是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法治意识。构建常态化的法治学习机制,要求各业务科室及负责人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学习活动,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将法治思维融入财政业务的各个环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会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财政法规的掌握程度与应用能力。三是夯实基层法治财政建设基础。协助基层财政部门加强法律专业人员的配备,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队伍。我局将安排业务骨干深入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指导工作,及时解答政策疑问,分享先进经验,帮助基层财政部门准确把握政策,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推动基层法治财政建设朝着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初审:何瑞兵

复审:赵海峰

终审:王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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